巡 察 公 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专项巡察)
按照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抚宁区委专项巡察组下设2个巡察工作小组,将对6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问题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一巡察工作小组负责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重点问题整治情况,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二巡察工作小组负责巡察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重点问题整治情况。本次巡察采取巡回巡察方式,每月开展为期5至10天的驻点巡察,8月至10月每月驻点巡察一轮。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6个牵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重点问题整治等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期间,设固定电话:6017902;
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5号信箱;
电子邮箱:
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一巡察工作小组:fnxcz02@163.com,
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二巡察工作小组:fnxcz01@126.com;
联系手机:
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一巡察工作小组:18633505183(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
区委专项巡察组第二巡察工作小组:18633505182(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fn6017901@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