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示】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暑期期间,天气炎热,雨水多,湿度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食品一旦受到污染或储存不当,极易发生腐败变质!为保障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开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贮存管理、温湿度条件、人员健康等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不得销售洪水浸泡、包装破损的食品;恢复生产经营前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加大检查力度,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库房储存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的食品以及灾区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依法下架、召回、销毁,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材、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稳妥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治理食品安全谣言,科学防范化解食品安全舆情风险。
强化组织保障和应急值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落实重要信息直报快报要求,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