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法院:高效调解欠薪案 锦旗相赠表谢意)
2024年7月10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马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解决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特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于某承包了某围挡工程,后经中间人张某介绍又将该工程分包给了吴某。期间,于某和张某简单商定了劳务费单价及吴某最终所得劳务费需扣除给张某的中介费等相关事宜。待吴某带领工人施工完毕向二人索要劳务费时,张某先行给付了部分款项,关于剩余款项,于某以吴某不是其直接洽商人为由让吴某向张某索要,而张某则要求吴某直接向于某索要,吴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于某、张某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剩余劳务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安卫玲经了解得知,原告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均由被告于某提供,于某认为原告最终应得劳务费应扣除机械使用费,而双方并未就劳务费具体计算方法做明确约定。后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排期开庭。开庭当日,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因事务性问题无法按时到庭,法庭决定延后至中午12点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寻求解决双方矛盾的突破口,并在庭审结束后,组织法官助理李银和书记员焦振山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法庭干警通过认真对账和耐心疏导,不断拉近双方诉求差距,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某当庭给付原告吴某4000元,被告张某承诺五天后给付原告吴某500元,目前,剩余款项已全部付清,案件圆满结案。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决农民工忧“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还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务关系协调发展。在司法实践中,马庄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件事一次了”为导向,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用高质量司法服务解民忧、化心结、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