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抚宁区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前一阶段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解读《抚宁区“四普”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文物普查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明确目标要求,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明确路线图、细化任务书、倒排时间表,确保圆满完成阶段目标任务。要明确工作内容,做到摸清底数、科学分类、准确认定、登记造册、按时公布,加强文物普查主题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文物普查的良好氛围。要明确质量标准,从严把握普查野外到达率、调查区域覆盖率、文物认定标准和采集质量,认真实施质量分级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要明确底线红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机制,及时将调查新发现纳入保护名录,杜绝文物违法问题发生。
会议强调,做好“四普”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国家文物遗产保护负责、对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本次我区的“四普”工作,为我区文化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有关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