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农银人寿河北分公司以“加强风险防范,暖心金融服务”为出发点,紧紧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聚焦老年客户关爱、“三适当”原则、揭示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多渠道、多层面、多维度发力纵深推进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以案说险,通过经典案例解说,以消费者为中心,普及保险知识,共建和谐保险。
【案例介绍】
一位自称G先生的客户,来保险公司柜面说自己着急用钱,提供了准确的保单信息要办理退保业务。工作人员向其索要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进行业务办理,申请人称自己身份证丢了正在补办,只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希望工作人员能加急办理一下。工作人员审核后发现影像上照片和来访人员不太像,于是拨打保单投保人电话核实,确认保单实际投保人高先生并不知道退保事宜。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公司业务流程规定,仔细核对客户证件和身份影像,联系保单中的投保人手机号码进行核实,从而避免了实际保单投保人的保单利益受损,维护了消费者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落实消费者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风险提示】
1.消费者要将信息安全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形成常态化的安全意识,从而降低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风险,消费者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复印件时,建议显著标识此复印件用途,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2.若消费者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以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方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消费者本人取得联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给客户提供服务时,要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开展身份识别和信息收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