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月18日,海港区卫健局圆满完成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1月21日,顺利通过市级考核组专项复核,并得到考核组高度评价。
【资金结算】根据河北省卫健委、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度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的考核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完成资金结算。共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3家,补助资金44428279.57元;补助乡镇卫生院8家,补助资金12720447.43元,共计57148727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发。
【考核过程回顾】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8日,被考核单位包括全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镇卫生院及9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42家村卫生室,涵盖全区四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评价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考核专家组由卫健系统各相关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座谈和电话访谈等形式对各机构进行考核。现场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3520名不失访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档案核查;抽取1760份0-6岁儿童档案、2490份孕产妇档案及各机构管理的其他重点人群(重症精神病及结核)档案进行核查;查看了各机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对1284人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本次考核在档案核实、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过程采取电话随访为主、现场座谈为辅的形式,尽量减少与患者和家属的直接接触。同时增加了对被考核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护物资、预检分诊、院感防控及疫苗接种情况。
【考核结果】考核成绩90分以上17家,其中3家建档率不足90%,14家达到优秀标准,优秀率77.77%;93家服务站90分以上84家,其中11家建档率不足90%,73家达到优秀标准,优秀率78.4%;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的机构87家,良好23家,及格1家。达到了2021年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以《绩效评价考核报告》形式向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报。
来源:海港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