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占营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检护民生”专项监督行动说,2023年,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0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0件,经审查,提出抗诉、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裁定再审26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0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60件。依法支持起诉27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衡水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设立“检察为民”工作站,通过设立检察工作站的方式,延伸监督服务“触角”。目前全市在保护劳动者、残疾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共设立民事检察工作站23个。建立为民协作机制,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院结合工作实际,就根治农民工欠薪、保障特定群体等合法权益方面,同劳动保障部门等单位会签协作保障机制文件54份,共同搭建特定群体利益保护检察“防护墙”。探索开展支持农民工“劳动仲裁”工作,从“证据收集+法律规定+保障执行”多维度,加强农村灵活就业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切实起到检察机关“支持”实效。
衡水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在办理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将检察办案与维护、促进经济社会良好健康发展相结合,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开展小微企业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对因长期被拖欠货款而陷入经营无法维系、面临倒闭的企业,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参与庭前调解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依法维权。以支持起诉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新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的诉讼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衡水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履职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虚假诉讼、审判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的检察监督。综合考虑法、理、情,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能动履职意识,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多重职责,使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