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在30分钟内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2021年2月,仁某的小型轿车在保险期间与一客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仁某对此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客车被保险人向被保险车辆所在保险公司(简称甲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甲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车辆被保险人垫付理赔款42013元,后多次联系任某及其驾驶的小型轿车所在的保险公司(简称乙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保险公司将乙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娟在庭前了解到,原告甲保险公司位于廊坊市,被告乙保险公司位于北京市,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准备阶段,书记员王雪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链接发送至双方当事人手机,并指导其按照步骤进行操作进入线上视频调解室。承办法官在视频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并对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乙保险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前向原告甲保险公司一次性付清垫付的保险理赔款。法庭出具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平台予以确认,短短30分钟内,该案就顺利调解成功。
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节约了司法成本,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