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社会公众出游、购物、娱乐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物流集中,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频繁,加之正值春夏交替时节,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加大,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抚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抚宁区民政局、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五一假期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1、“五一”劳动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和天然气阀,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2.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3.增强孩子防溺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期期间,家长务必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孩子遵守防溺水“六不准”:▪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家长要教育孩子遇见溺水人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附近成年人求救,切莫擅自开展下水、手拉手等施救行为。
4.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5.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和出行计划。游玩期间遵守禁火禁烟规定,不在山林、草原、景区生火野炊、吸烟。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郊游野炊注意用火安全,不要随意丢弃火种,结束时要将炭屑等余火彻底熄灭,防止复燃引发火灾。
6.外出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出行前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行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扔烟头,不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7.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注意了解并实地踏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等,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8.如遇火情,要保持冷静,请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起火地点、详细地址、着火物质、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牢记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安全逃生后不重返火场。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