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孟雷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不仅在衡水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作用,更为衡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健康环境建设与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明确了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规定了城乡健康环境的建设与管理要求,健全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体系,确立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措施,明确法律责任。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二级调研员贾春青就《条例》对衡水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新规定说,《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将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纳入到条例中,引导和规范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了明文规定,并对违反条例规定或者病媒生物密度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进行警告或处罚。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公民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条例》创造性地建立了爱国卫生责任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相关事务等制度性规定,增强了法规的实效性。
近年来,衡水市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发动全市群众开展一系列环境整治、清脏治乱、病媒防制、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等活动,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有效提升。制定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硬性要求,是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全市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