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中心城区行署西街(新华路—阳光北路)、行署西街(解放路—黄河路)等2条机动车单行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双向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行署西街(新华路—阳光北路)由机动车每天8:30—12:00由北向南单行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南北向双向通行。
二、行署西街(解放路—黄河路)由机动车每天7:00—20:00由北向南单行通行调整为24小时机动车南北向双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4年4月15日6时起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上述通行和停车管理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