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化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我市城市区内启用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抓拍范围
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内所有道路(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适用1039。
三、启用时间
自2024年4月13日零时起,公告期5个工作日,于2024年4月20日零时起启用抓拍。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