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于俊亮 王修齐)3月29日,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如下调整:
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农村宅基地自建房除外)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经受理人员核查或缴存人家庭出具二者为同一套住房手续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予以认定;核查未通过或不能出具的,按第三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二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予以认定。
此外,在具备还贷能力的前提下,对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