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于俊亮 王修齐)3月29日,从保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2023年10月13日,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市房金委字〔2023〕7号),对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政策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住房套数的认定等市民关注重点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处处长孙裕光介绍,该办法规定:已办理保定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还贷期间,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不能再办理购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贷款受理之日至贷款结清前,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不能再办理购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
同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治力度,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分中心或管理部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由分中心或管理部责令限期退回,并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限制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逾期仍不退回的,依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省高院、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凯建表示,2023年该市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当年缴存额84.19亿元,同比增长10.45%。年末,缴存总额714.27亿元,缴存余额318.43亿元。当年缴存额、缴存总额和缴存余额均位列全省第三名;当年提取额56.57亿元,增幅39.57%,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731笔55.39亿元,增幅1.58%,年末贷款总额440.16亿元,贷款余额281.07亿元,当年贷款发放额、贷款总额、贷款余额均位列全省第三名。年末个贷率88.27%,位居全省第一。
2024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深化“四心”服务体系和8个“党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服务提升年”活动,奋力推进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