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时值春草绿,又到清明时。一年一度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英烈、祭奠祖先、寄托哀思的重要节日,也是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上坟祭祖烧香烛、烧纸钱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好社会稳定,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争做防火责任的践行者。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义务,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一旦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争做护林防火的推动者。广大居民朋友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墓园,不在林地、墓地焚烧祭物,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的监护、教育和引导,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三、争做防火宣传的传播者。广大居民朋友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坚持从我做起,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失火的严重法律后果,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相关联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因施工作业引发森林火灾。
四、争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广大居民朋友要树立文明祭祀意识,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倡导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争做森林防火的参与者。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为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同时,也要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时刻注意确保自身安全,未经专业训练禁止擅自扑火。
文明安全缅怀,弘扬社会新风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文明祭祀,严防林草火灾,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绿色环境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