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某的所作所为对所有监督部门、领导干部而言是一种提醒。别相信有了所谓的书面检查就是认识深刻,而放任跟踪监督;别以为写了检讨书就是万事大吉,逃过“一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不收手,终归会被扼腕。
当然,这一问题的发生,不排除覃某心存侥幸,忘记自己“确保不再违反纪律”的承诺;不排除其善于伪装,暗地里一直窥探以权谋私机会;更不排除所在单位日常监督上存在的不足。覃某再次违反党纪党规,一则说明我们的个别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的。违纪者付出的代价太小,以至于一有机会便再次“重操旧业”;二则说明个别党员干部把“小节”、“小事”认为无关紧要。未曾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失守便是“大节”不保的缺口,疏于监管则是“小错”酿成“大祸”的“帮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倘若面对错误熟视无睹,虚心写检查、坚决不改正,养痈遗患,不仅祸及自己,更会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威信,损害事业发展。当然,用“手电筒”照自己,用“手术刀”剜自身,并非易事。能否真心悔过,痛改前非,体现着人品,考验着党性,更是验证监督得力。别让党员干部因为个人、组织的自我放任自流,从而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固本培元思想的防线,才能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相信,只要把约束和爱护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够帮助干部了解缺点和不足,少了虚心写检查坚决不改正者。
(供稿人:李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