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清明节期间火灾防范工作提示
清明临近,当前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增多,雨水偏少,加之群众踏青出游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城乡和森林火灾易发高发。为做好清明节火灾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以墓地周边、林地、沟渠和厂区、村落以及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厂区周边为重点,组织人员清理荒草,严防严控火灾事故发生。
二、杜绝在林地、芦苇区周边动火作业;落实春耕期间田间作业时的烟头管理,避免因乱扔烟头引发火灾。加强杨、柳絮的清理,教育广大群众不随意点杨、柳絮玩火。
三、加强乡镇、村林草志愿灭火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装备,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按照消防救援部门调派,第一时间参与处置。
四、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和祭扫风俗,发挥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作用,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