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主申报、试点建设、评审验收,河北省信用办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合格试点名单,85个地区入选。其中,石家庄市共有14个县(市、区)符合试点建设标准,完成试点建设工作。
这14个县(市、区)分别是栾城区、鹿泉区、晋州市、赵县、桥西区、赞皇县、元氏县、长安区、正定县、深泽县、裕华区、新华区、灵寿县和藁城区。
据悉,省相关部门将总结梳理县级试点建设工作中各地的经验做法,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场景创建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不断提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叫响“信用河北”品牌,助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