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数量全国第三
第四批名单公布,我省12个县(市、区)入选
■ 截至目前,我省共31个县(市、区)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两市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河北日报讯(记者曹智)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结果公示等程序,我省正定县、丰南区、滦州市、昌黎县、成安县、馆陶县、信都区、沙河市、怀来县、双滦区、海兴县、永清县12个县(市、区)入选。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整体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农村地区行路难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障。
截至目前,我省廊坊、沧州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31个县(市、区)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数量居全国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