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我们迎来了全世界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消费环境,同时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消费维权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能够科学、理性的消费,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城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大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法律条款、适用的范围以及消费者自身权利的维护方式和途径。同时列举了很多起身边发生的一些因生产、销售、过期物品等被判处刑罚的案例,告诫大家要严于律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教育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来到了故城县信誉大楼前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为在场的广群众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手册,并细致讲解刚刚学习到的法律内容,呼吁大家要知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教育学习活动,向大家有效地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正确引导了社区矫正对象如何建立科学以及理性的消费观念,有利于使社区矫正对象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观念和生活习惯。
来源:故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