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沧州市启动省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4月15日前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请务必于申报时限内完成,到期申报窗口将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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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资助金申请人须为沧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户籍在本市的个人;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报专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且获得授权时专利权人为河北区域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申请人应维持申报专利的法律状态在当前审核周期内有效。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已经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3000元;未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5000元。对授权的PCT专利,属于美国、日本、欧洲的,每件资助50000元;属其他国家地区的,每件资助30000元;且同族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