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讯(许梦宇)3月14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致发布辞,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今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示:
警示一:预付式消费一定要谨慎。选择预付款式消费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优惠条件所迷惑。预付款时降低预付额度,尽快消费,降低商家跑路、转让等风险。
警示二:网络、直播购物要理性。购物时要仔细了解商品规格、支付方式、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应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访问量大、资质齐全的购物平台及商家,还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相关证据。
警示三:食品安全莫大意。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倡导文明就餐、按需点餐、厉行节约,拒绝食用野味;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一查外观二查标识三查价格,留意保质期和存储条件,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食品。
警示四:商品三包要了解。由于不同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同,故经营者的维修服务也会有所区别。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以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作为依据。
警示五:“定金”“订金”差别大。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订金经协商可以返还。而定金是法律概念,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与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组织、新闻媒体,以及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共同努力,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高维度促进消费公平,净化市场环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