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认定证据,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2月27日上午,平乡县纪委监委邀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监督员、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律师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从《刑法修正案(十二)》谈新时代监委的证据收集工作”为题进行专题讲座。
讲座中,齐秀敏律师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带来的新变化,从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的程序方面,结合典型问题和案例,讲解法律适用的标准,提高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思路清晰、内容生动,参训人员认真聆听、认真记录,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此次授课是一堂系统全面、详细生动的行贿犯罪调查取证实务课,既有理论性,更具实战性。接下来,我们要持续增强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严格程序标准,守牢案件质量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子真、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