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张士兆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27日下午,海港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筹备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海港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海港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海港区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若干举措责任分工》。区委书记张士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视野宏阔、论述精辟、内涵丰富,为我们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改革作出重点部署、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强化改革思维、创新意识,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基础、积蓄后劲。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持续加大《条例》的宣教力度,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为新征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