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秩序,确保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安全稳定,卢龙县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重点宣传《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法规规章,解读这些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介绍流动人口、出租房主应当依法履行的责任义务,让广大流动人口、出租房主自觉遵守法规,提高申报暂住登记、出租房屋登记的积极性、主动性。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余张,有效引导辖区内流动人口自觉办理暂住证,督促房屋出租人主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保护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通讯员 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