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建行秦皇岛分行重点健全和落实了五项工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落实。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首先,落实各级责任。按照总省行关于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织市分行、支行两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书》,在市支两级行建立了行长负总责、分管副职和职能部门、基层机构负责人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案防工作机制。其次,落实任务分工。按照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制订下发了《市分行机关部室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将年度反腐倡廉30项重点工作,按部门职能分解落实到全行部室,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市分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案件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进行了调整,为专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深化工作督导。制订了《市分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检查得分表》,组织机关部室对落实“两个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17个机关部室开展了专题检查。
四是建立指导机制。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工作手册》分发全行,将案件防范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制度办法收集入册,将日常各项工作以表格形式进行细化,指导工作开展。
五是强化考核机制。根据省分行案件责任考核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案防责任考核的通知》,实行内部案件与薪酬挂钩制度,严格追究案件领导责任,将涉案金额列入经济资本计量考核,严格执行内控评价中的案件评价标准。
来源:建行秦皇岛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