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三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小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用火用电、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重点核查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为彩钢板建筑,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标准。
三、整治要求
(一)三类重点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整治内容,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对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来源:山海关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