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已于2020年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化专家库,现聘期已结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再次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各领域标准化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起草、评审的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省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
二、专家资格要求
1.65周岁(行业权威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愿意为衡水市标准化事业做出贡献,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相关任务。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有同等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本专业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及标准发展趋势,参与过标准化工作或相关工作。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以上条件。
3.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承担技术标准制修订、评审等工作能力。
三、专家职责
1.为制定全市标准化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等提供咨询意见;
2.根据需要参与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标准化项目评审工作;
3.参与全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创建和评估工作;
4.参与有关标准化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和研讨活动;
5.为企业制修订标准及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提供咨询服务;依据授权对企业自我声明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
6.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四、征集流程
1.征集工作采用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衡水市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本人职称、技术成果、标准文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至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专家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份)、《衡水市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衡水市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本人职称、技术成果、标准文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备选专家进行审查,对符合的专家,颁发聘书并纳入全市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位专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从事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就等信息,将作为选择专家参加评审、评价、评估、咨询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
2.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标准化专家的推荐工作。
3.衡水市标准化专家库专家集中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送(寄)至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郑璐 联系方式:2185957
邮 箱:hsbz66666@163.com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京华路315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404室)
附件:1.衡水市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衡水市标准化专家推荐汇总表
衡水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