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会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抚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区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事项。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做好人代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人代会的各项议程。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党委认识意图完美实现,确保大会选举圆满成功。要带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四化”发展道路、建设“七区三城”,助力抚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抚宁建设贡献人大智慧。
会议决定,抚宁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3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