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更好的适应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多点发力,着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强化政治担当,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和执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
强化执法练兵,打造环境监管铁军。定期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作成典型案例,提高干部职工分析和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执法监管等问题的能力。2023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执法岗位专题学习50余次,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执法培训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抽调人员参加帮扶执法行动,切实提升精准执法能力。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管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流程和工作标准,重点在执法准备、现场执法、处理处罚、执行落实等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大气空气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有效控制,为提高执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成效,开展涉危、工业企业、餐饮油烟、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有效防范和处理了一批污染隐患、破坏生态苗头问题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
2023年以来,滨湖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43家次,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23家次。发现问题34个,均已完成整改。受理各类环境信访13件,同比下降23.5%,未出现进京赴省访事项,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