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纪东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衡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情况说,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擦亮文明城市的绿色底色。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系统治理、治本攻坚,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动态更新源清单,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清单管理,绘制污染源地图,动态更新。常态化排查整治核心区域污染源。加强精准管控,依托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实时推送区域污染热点高值,精细管控、精准应对。每周发布未来10天空气质量趋势分析,方便企业提前安排调整生产计划。狠抓秸秆禁烧,全市露天焚烧火情同比减少6.8%。2023年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8,省内排名正数第4。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完善机制、编制方案、加强监管、“三水共治”,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了国省考断面水质保障“六个一”工作机制,编制方案,逐断面分析水质现状、周边污染源状况、存在问题隐患及原因分析。加强断面巡查巡视和监测预警,组织各县市区每天对全市15条河渠、42个考核断面及上游河渠入境断面巡查巡视。狠抓衡水湖生态治理,加强引水沿线水质监测及环境隐患排查,确保“净水入湖”。做好入河排污口管控,“拉网式”排查全市148条、共3000公里河渠,全面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年13个国省考断面均值全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12个,优良比例92.3%,超目标15.3个百分点。
同时,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源头防控,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督促57家重点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严格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2023年完成8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新增污染地块修复面积1.1万平方米。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农村坑塘(沟渠)监管清单8838处。新增370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故城县“灰水就地利用/黑水转运+资源化利用”分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新模式,入选2023年全国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案例,系全省唯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进一步擦亮文明城市的绿色底色。
此外,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服务优化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全力落实排污权交易改革举措,建立政银企沟通与合作机制,在全省率先自主促成排污权抵押贷款,并启动了衡水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运用智慧环保、远程执法“两个平台”和分表计电、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执法监管手段,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并精准帮扶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绩效水平,深入开展“升A晋B”。全市共有A级企业30家,B级企业130家,引领性企业25家,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