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宣布《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程。2022年,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年处理量为70.52万吨。目前全市城市区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条件小区948个,公共机构1099个,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亭4430个,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2%。
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办法》的起草责任单位。前期,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及建议。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邀请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垃圾清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居民代表等40余人参会,对《办法》(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草案送审稿)。
市司法局接到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的《办法》(草案送审稿)后,立即代市政府开展立法审查和征求意见工作。在审查过程中多次召开专题通稿会,全面比照相关上位法和有关政策文件,对《办法》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2023年12月20日,《办法》经秦皇岛市第十五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介绍,《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从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产生者责任、资金保障、教育引导、社会参与、公众宣传等内容。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规定了规划建设、分类收集设施场所设置要求、配套建设要求、分类设施场所保护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源头减量,规定了工作机制、商品包装减量化和再利用、果蔬流通行业减量要求、一次性用品减量要求、单位团体减量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分类投放,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准、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职责等内容。
第五章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定了分类管理职责、收集运输和处置规则、拒收制度及禁止义务、资源化利用职责等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规定了考核监督、社会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生活垃圾定义、其他废弃物处置要求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