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3年7月9日至8月12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9月28日,省督察组向我市反馈《衡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组织制定了《衡水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严实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三是补齐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管理短板,四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五是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整改方案》详细内容可登录衡水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