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0号
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王宏伟、付立红同志,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赵新月、郑旭永、张国柱、李星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王宏伟:男,现任海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拟任海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付立红:女,现任海港区人民法院干部,拟任海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新月:女,现任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旭永:男,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四级主任科员,拟任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国柱:男,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四级主任科员,拟任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星:男,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4年1月12日至16日。
电话:3553019、3553020
地址:海港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海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来源:今日海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