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沧州市新华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介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工作情况。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新华区宣传部副部长 李森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新华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金中路先生,向大家介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金中路院长进行发布。
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金中路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新华区法院,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院知识产权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近年来,新华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运用司法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建章立制,初步建立案件办理实施规范
先后制定了《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三项规则,初步建立了案件办理实施规范。今年1月,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创立“知产顾问+”专业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首创知识产权立案、分案、诉前调解、宣传、咨询、案例检索综合工作模式,并会同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签署了诉前调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有效化解,该工作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并全国推广。
二、广泛宣传,树立市场主体的知产保护意识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以普法代司法,由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团队法官亲临一线,为中小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课程活动5次,充分发挥审判对市场和社会的引导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三、多点联动,规范知识产权市场良性发展
广泛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作用,形成多元化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我院与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倡议书》并多次开展“清朗”行动,法官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走进包括小商品市场、小书店、KTV知识产权侵权高发的场所,对于未发现侵权风险的商家,发放知识产权宣传单,进行普法宣传,对于有侵权风险产品的商家进行风险提示,并且告知其侵权的风险点,对于明显侵权的商家,由市场监督局当场进行教育并处理,从源头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风险意识。
四、强化调解,全面打通知识产权溯源治理新格局
由于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具有数额小、调解空间大、侵权事实争议较为明确、系列案件较多的特点,做好诉源治理,充分进行调解十分必要。新华法院结合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特别是对于沧州地区多发的行业系列案件,主动做好调解工作,同时,我院还充分依托“冀时调”平台、人民调解平台充分对案件进行线上调解,充分发挥“总对总”调解机制作用,对于简单的案件,充分发动行家里手、经验丰富的行业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调解。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92件,已审结925件,结案率93.25%,案件调撤率72%,一审服判息诉率95.46%,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7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51.14%。其中,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26件,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406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3件,特许经营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件1件,商业秘密案件2件,为规范市场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沧州市新华区宣传部副部长 李森
感谢金中路院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沧州晚报记者庞维双:
金院长您好,沧州晚报记者提问,请问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企业应当如何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
新华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金中路:
近年来,商业秘密侵权纠纷频发,但权利人胜诉的比例较低,说明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尚显不足。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一是完善保密制度。企业可以制定保密手册、设定秘密等级、划定接触商业秘密人员范围;还可以通过生产线切割、代码化管理等方式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二是强化保密措施。例如定期开展员工保密制度培训;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签署《保密承诺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履历审查;在商业谈判中对秘密信息进行遮盖。
三是多种方式维权,提高维权效果。除采取诉讼方式维权外,还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举报投诉;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实现多元化维权效果。
主持人:沧州市新华区宣传部副部长 李森
各位记者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与审稿联系人联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金院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