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缓解低收入“两癌”妇女生活压力,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近年来,抚宁区妇联对我区罹患“两癌”的妇女开展救助,这一举措被列入区委区政府惠民实事,就此项民生实事进展如何?一起来看一看。
张女士为我区低保户家庭。2021年5月份被确诊为乳腺浸润癌,先后花费约17万元治疗费用,高昂的治疗费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2023年受益于低保由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00元。
患者张女士说:“非常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政府和妇联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希望,我一定战胜病魔使自己早日康复起来。”
为更好地帮助"两癌"患病妇女,区妇联将对“两癌”患病妇女进行摸底调查。那么“两癌”是什么?怎样开展“两癌”救助,区妇联二级主任科员田玉芹介绍说:“两癌救助申报对象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且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癌的我区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妇女,且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项目通过组织基层妇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台账,认真审核相关
区妇联二级主任科员田玉芹说:“2023年度我区共救助8名家境困难的‘两癌’患病妇女,将7.5万元救助金发放至妇女本人银行账户。同时开展救助回访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到位,解决困境家庭妇女燃眉之急。下一步,区妇联将发挥优势,继续深入基层为患病妇女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她们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妇女同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抚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