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是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法治举措,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公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电话、邮箱,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开设举报专区,构建全面、立体、便捷的受理通道。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加强部门协作联通,在有关部门、各类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完善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将各部门单位涉企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工作人员工作状态、服务质量、业务流程等进行监督。在日常监督基础上,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
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聚焦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搞利益输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重惩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是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服务企业等工作中需大胆履职、破除阻碍、揽责涉险、打破常规和惯例的,在开展前进行备案,解决党员干部后顾之忧。加大涉企领域问题容错纠错力度,注重听取企业意见,旗帜鲜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大局的积极性。(供稿人: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纪委监委 范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