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不负有心人,星光不负赶路人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
决定命名张家口水母宫景区等16家单位为
第二批“河北省诚信文明示范景区”
喜报
按照省“八五”普法规划关于开展“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的工作要求,各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把法治元素融入景区建设,把法治宣传做到游客身边,在促进文明旅游、和谐旅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诚信文明景区,为表彰先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决定命名张家口水母宫景区等16家单位为第二批“河北省诚信文明示范景区“。
水母宫景区事务中心在市城管执法局的正确指导和带领下,在中心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继上次被评为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后,再次荣获河北省”诚信文明示范景区“。这一荣誉的获得是省、市对景区服务质量、法治宣传、管理水平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在此,水母宫景区事务中心特向多年来给予景区关注、关怀与支持的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