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全面搬迁市区内农历一、六集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市区范围内农历一、六集市依法予以搬迁。
三、为严格贯彻“进店、进院、进场”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的发生,提升城市形象,保证市民出行安全,本次搬迁将由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公安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交通运输局,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集市搬迁工作,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公安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交通运输局,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商户要积极支持、配合集市搬迁工作。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历12月18日(阴历11月初六)起执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间市公安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交通运输局
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