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着重推进以低保边缘家庭集中认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7万人(农村9.14万人,城镇0.56万人),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9832.83万元;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90万人(农村1.88万人、城镇0.02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2880.06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69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55.3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制定出台文件,提供政策依据。制定下发了《沧州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要求各县(市、区)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出台了《沧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对收入标准、家庭财产、豁免条件及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县(市、区)相关职责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放宽了认定条件,为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调度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谋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主管局长和科(股)长参加的全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安排部署会,听取各县(市、区)汇报,并就如何开展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进行深入座谈交流。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加强调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认识到位、排查到位、宣传到位,要扩大排查范围,针对重病、重残、单人保其他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困难户等开展重点排查,通过村级上报、乡镇排查、县级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各级责任。市民政局组织骨干力量成立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就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座谈等方式分别对县(市、区)民政局及乡镇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持督导与帮扶相结合,把督导责任转化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强化政策业务指导,跟踪解决基层工作人员在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