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在中捷北京大道与经一路交口处设卡夜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时20分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检查棒亮起了红灯,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随即将驾驶人王某带到大队进行复检,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王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5瓶啤酒,下午在家休息。当晚20点左右他驾车去上夜班,当他驾车行驶至北京大道与经一路交口处被执勤的交警查获,没想到中午喝酒晚上仍被查出酒驾。
日前,针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醉驾的误区
误区一:药酒不是酒,喝酒防手抖
不少人,对药酒、泡酒(桂花酒、梅子酒等)的理解有误区,认为药酒、泡酒都是有药性的,是药不是酒。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要饮用后驾车,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同样属于酒驾行为。
误区二:四轮才是车,两轮随便骑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已经广泛进入寻常人家,但一些人对于机动车的认知还有不少误区,错误的认为两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只有四个轮子的车子才属于机动车。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三: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人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四: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这个行为的认定不受车速快慢、行驶距离长短所影响。
误区五: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有驾驶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会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