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惠民惠企政策宣传,促进政策落地并发挥最大效益,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并“对号入座”,少跑腿、多办事、多受益,海港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惠民惠企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税务板块(四)第三批延续税费优惠两项!
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2023年起,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来源:今日海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