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根据《河北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县级逐级申报、市级相关部门论证评审、公示等程序,形成了2023年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公布如下:
古县(1个):任丘市
古镇(2个):兴济镇(沧县)、旧州镇(沧县)
古村落(2个):景城村(沧县崔尔庄镇)、东关张村(任丘市石门桥镇)
红色地名(1个):齐会歼灭战旧址(河间市北石槽乡)
根据《河北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列入地名文化遗产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一般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预先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更名,及时上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变更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