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了全省“枫桥式工作法”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石家庄市7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经验获评全省“枫桥式工作法”,4个人民法庭入选“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10个派出所入选“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单位,12个司法所入选“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单位。
其中,12个“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单位分别为,新华区司法局西苑司法所、新华区司法局西三庄司法所、裕华区司法局裕东司法所、正定县司法局南牛司法所、藁城区司法局廉州司法所、井陉县司法局秀林司法所、行唐县司法局只里司法所、晋州市司法局晋州司法所、无极县司法局里城道司法所、鹿泉区司法局铜冶司法所、赞皇县司法局赞皇司法所、栾城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