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工作,按照《河北省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要求,11月14日-15日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朱文广、市卫健委卫生应急科梁成刚、市卫生急救中心主任及相关业务负责人一行4人赴文安县、大城县、永清县、霸州市、固安县,对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卫健局主要领导、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急诊科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此次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内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120调度室、急救车辆配置、车体标识、急救人员配置、院前救治及长途转运收费、患者满意度、急救知识培训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督导检查,并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性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朱文广同志指出,要以《河北省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为契机,助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大提升,加快促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各(县、市)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全面加强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各地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的设置规划,要加强对乡镇急救点的指导监督,逐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标准规范;二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根据业务工作和布局需要,严格把控急救车的审批流程,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车辆要统一装有GPS系统,全面加强急救车辆的管理;三是强化院前急救人员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急救站(点)的设置情况,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以确保满足需求,同时要加强急救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再次全面围绕急救标识管理、网络布局、急救资源配置、调度水平、救护车管理、数字化转型和人才培养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改正,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助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高质量发展。(刘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