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上午,由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孟丽娟、卫健局妇幼股股长李晓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孙丽华组成督导组,对县医院、中医院两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查阅先分娩、后建档《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档案28份,查看《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档案30余份及2023年首次签发档案300余份。检查过程中对出现的办理流程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孟丽娟强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人员要严格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签发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大厂《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更加规范。
作者:大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孙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