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授予晋州等15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晋州市等15个县(市、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建设,广泛宣传动员,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了城乡绿色发展,产生了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授予“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河北省森林城市”名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质量编制完成《河北省晋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1年)》,科学谋划了“一核两区、三廊多星”的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重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增加绿化总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截至目前,我市林木覆盖率37.25%,城区绿化覆盖41.09%,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2平方米,农田林网控制率88.8%。
我市坚持“生态优先、效益兼顾、建管并举”的思路,重点谋划实施了城区绿化、廊道绿化、乡镇绿化、村庄绿化、空闲地的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等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植绿增绿添绿活动。在农村及村庄绿化方面,结合平原地区特点,整合使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农田林网建设,形成系统的防护林体系。按照“先试点、树典型、抓示范、重推广”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了农村整体绿化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