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腾)为维护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近日,宁晋县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进行了调整。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后,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80元、360元、340元、320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1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此次符合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共251人,领取伤残津贴工伤职工17人,补发调整金额57000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待遇234人,补发调整金额406241元。以上待遇将在11月20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