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在广安大街与仁和路交叉口南200米处设立检查点,15时9分许,一辆小型货车驶入卡点,交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时,检测棒亮起了红灯,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将刘某带到大队进行复检,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刘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吃过饭后接到朋友的电话,说着急用一批材料想让他帮忙送过去,碍于面子便抱着侥幸心理就答应了,没想到刚进中捷产业园区就被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刘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