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政法:“两提升一培树”风采录】于洋:发展诉源治理 无诉乡村新模式)
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他打造了工业园区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品牌,探索并发展了诉源治理、无诉乡村的新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就是现任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的于洋。
于洋同志扎根于基层人民工作中,任职工业园区法庭庭长期间,他率领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勤勉敬业、依法履职,把“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抓住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三个环节,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实现了“零上访、零错案、零违纪”的工作目标,达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今年共审结170件,诉前调解案68件,圆满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任务。
当事人董素敏:“被执行人是永清人,躲避执行三年,无奈之下我找到了于局长,于局长第二天找到永清法院执行局,委托他们协助执行我的案子,被执行人迫于强大压力,给付我执行款,解决了我的困难,我十分感谢于局长。”
于洋同志开展“无诉乡村”创建活动,积极实施无诉乡村路线图工程,在工业园区、新兴示范区深入开展无诉乡村活动,所辖59村(街)中,有53村无诉讼,即有89%的村(街)达到无诉讼村(街)标准。同时他帮助工作人员掌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调解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并成立了由法庭牵头,镇综治办、土地所、派出所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调化解联动协调机制。
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薛爽:“于局长带领我们进行执源治理工作,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我们第一时间跟被执行人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减少执行案件,维护诚信体系,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
于洋同志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去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法律延伸服务活动。他的先进事迹多次在人民法院报、河北政法报头版头条进行宣传报道,审理的刘某某等人与冯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被河北省妇女联合会评为“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2009年、2014年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所在宫村法庭201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工业园区法庭2020年获得最高院“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宫村法庭获得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洋:“工业园区法庭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创建了河北省第一个无诉讼乡村,保证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无诉讼社区创建工作我们正在开展,我们把物业、法庭、社区建立‘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让人民群众的困难有人解决,矛盾纠纷有人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正在开展这个指导员、志愿者、人民调解员这个指导工作,把多元发展,发展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我们下一步正在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我们开展了‘12月风暴行动’,每月开展一次执行行动,形成社会威慑,督促老赖积极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下一步我们在每一个村街开展联合执行行动,每个村街设立一名执行联络员,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维护社会经济发展。”